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15年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上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数据报送时间 、范围及要求
1、数据报送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2、数据报送范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学生(含2015年9月入学的新生)
3、数据报送要求:
1)
学生的测试数据为2015年9月开学后测试的数据。
2)
学生的年级、班级为2015年9月开学后所在的班级、年级。
3)
测试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测试项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可在网站首页政策文件中查看。)
二、数据报送方式
1、登录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www.csh.edu.cn),点击“数据上报平台”进行数据上报。
2、部分使用智能体质测试仪器的学校,可联系设备提供商使用定制软件进行数据直报,具有数据直报资格的厂商名单可在网站“政策文件”栏目进行查询。
三、“数据上报平台”的相关说明
1、“数据上报平台”的登录。
用户请使用2014年数据报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数据上报平台”,如用户名密码遗忘,可参照网站“用户名密码查询说明”中的方法进行找回,除此外不再提供其它方法找回用户名密码信息。
使用UKEY(钥匙盘)的用户可直接将设备插入电脑,点击“UKEY登录”即可直接登陆。(UKEY设备需另行购买)
2、“数据上报平台”的“学生基本信息”填写要求。
2015年,“数据上报平台”将同步和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中小学无需手工添加或导入学生基本信息。
2014年成功报送数据的大学,“数据上报平台”已对2014年数据进行了学年度升级,用户需填写或导入大一新生的基本信息。
注意事项:
1)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在数据上报平台中不允许修改及删除,如确有问题请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修改。
2)无学籍学生,可以使用L+身份证号作为临时学籍号进行数据上报。(例L110105200708191234)
3、学校报送数据的审核与撤回
学校报送的数据需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请报送后及时查看报送状态,未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完成的数据无效。如发现已报送的数据有误,在数据报送期间,可申请撤回错误数据重新报送,撤回也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撤回。
四、2007年至2011年历史数据的梳理工作
2007年至2011年成功报送数据的各学校,请在2015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在“数据上报平台”的“历史数据关联”中,对本学校2007至2011年上报数据所使用的学校代码进行确认,并做好关联操作。操作步骤详见网站“关于2007-2011年历史数据梳理的相关说明”。 逾期未进行关联操作的学校,将不能查询该校2007年至2011年报送的数据及统计报表。
五、数据抽查工作
教育部将在2015年11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数据报送。
六、技术支持
数据查询:010-66165330、66181980
技术服务:010-66169800、66171820
服务邮箱: csh@moe.edu.cn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
2015年9月6日